关于印发《中共南海实验高中支部委员会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党小组:
现将《中共南海实验高中支部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党小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中共南海实验高中支部委员会
2022年3月26日
中共南海实验高中支部委员会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学校五年发展纲要的收官之年。南海实验高中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省、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校“红烛工程”党建品牌,创建现代化学校,办高质量的人民满意教育,以实际的行动和优异的成绩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一、突出政治建设,提升党的全面领导力
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通过党员理论学习、思政课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培植优良校园政治生态。
进一步发挥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作用。持续抓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切实履行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学校“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制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实施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支部制度,切实履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突出党性锤炼。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整体谋划,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积极落实开展“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落实支部党员“学习强国”常态化学习,定期通报学习情况;每月二次及时转发并落实学校“手机党校”学习内容。组织落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系列活动,落实“8090”宣讲台专题宣讲,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专题学习,确保二十大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个党员、全体师生,筑牢广大党员、师生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
进一步守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制定《中共南海实验高中支委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实行落实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支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支部“三会一课”及教职工政治学习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学校企业公众号及班课智校APP信息发布,传递教育正能量,加强主流文化建设;坚持每月一次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严禁在课堂上出现有政治偏差的言行;规范校本教材使用管理,利用思政课教学,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规范社团和各类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校园网络管理工作;完善对重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的报备、审核机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对进入校园的讲座、宣传要进行意识形态事前评估,并以“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加强舆情预防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及时了解并掌握师生动态,紧盯关键环节;扎实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组织开展对教师宗教信仰情况的摸排,坚决防范各种错误思潮、宗教活动对学校、师生的侵蚀,坚决杜绝宗教、有害APP、商业广告等进入校园,维护学校的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组织建设,推动学校质量新跃升
深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支部“规范—过硬—先锋”分层分类提升,强化支部建设和党小组建设,切实提高支部“三会一课”质量,规范党建工作的台账与归档,落实支部党建工作定期督查反馈机制。
推进校园文化与党建文化深度融合。结合学校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实施,进一步梳理总结学校办学成绩与缺失,做精做实传统强项,群策群力弥补发展短板,凝心聚力构建优良教育生态。直面教育改革与理念滞后、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数字化转型与评价管理、体制改革与保障压力之间的矛盾,夯实基础,积极寻求突破。推进校园文化与党建文化、优秀团队创建与党小组建设、名师培养与红烛先锋、德育工作与红心向党、教师培训与主题教育“五个一体化”工作,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两张皮”现象。
大力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持续打造“红烛工程”党建品牌,进一步丰富“红烛工程”品牌内容,抓实抓细各载体。在党委“红烛工程”党建品牌的总框架下,加强对“红烛工程”党建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做好支部子品牌建设。挖掘和提炼总结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参加校首届党建精品案例评选,着力打造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突出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多样性。抓好4项规定动作,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集体政治生日,党员轮讲微党课,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和提升党员教师的身份意识和政治素养;开展讲主题党课、讲红色故事、访红色足迹、唱红色歌曲、观红色影片、接受警示教育、党群共建、志愿活动、好书推荐、结对帮扶等N项自选活动,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的品质。
三、优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锻造担当作为新生态
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把突出政治要求摆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首位,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政治定力。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学校班子把方向、做决策、抓落实的能力。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把能力素质关,发现和培育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积极参加暑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及集团内干部交流互融、共建共享。
强化党员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树形象”等行动,结合《南海实验学校基层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引导党员教师群体在新课程改革、校本教研、德育导师、青年教师帮扶结对等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和优秀团队创建中的中坚作用,引领党员注重专业、注重实绩、注重优秀。强化青年教师培养,借助集团名师工作室的孵化作用,强化引领示范,分层分类施策,培养和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结合“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组织参加第四届集团党员微党课比赛。加强优秀党员团队建设,参加优秀团队创评和先进事迹报告会,传承好南海精神;参加评选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美丽教师,选树典型,弘扬先进。继续把传承红色基因、南海精神和唱响南海校歌等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入职入校的第一课。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新气象
深化“清廉学校”建设。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创建浙江省清廉学校示范校的实施意见》,根据市教育局“清廉学校”建设标准和《南海实验学校示范校建设实施方案》,制订《南海实验高中清廉学校建设方案》。立足“立德树人”,强化对学生的清廉教育,高质量开展清廉教育主题月活动,浓厚清廉文化氛围。
加强廉政廉洁风险防控。建立并完善以章程为基础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健全学校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建立设备设施采购和工程维修项目“三承诺一回访”制度;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实施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抓好重点岗位人员的提醒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好“三不”一体推进,有效推进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的“清风”体系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清朗的教育生态。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完善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和反面案例警示制度,建立重要时间节点廉政常态提醒机制,启动新一轮的师德全员承诺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活动。强化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落实《关于严禁市本级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违规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对有违师德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五、加强群团建设,提升持续凝聚新合力
加强对工会、团总支、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工作领导和支持。按照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要求,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开展团建、文体活动、技能比赛、座谈慰问、联谊、主题沙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增强群团组织的活动。深入实施青少年真善美种子工程,构建党团一体化阶梯式培养体系。实施一年两次的党建工作会议和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述职会议,不断实施党建工作回头看,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围绕项目攻坚、教育改革、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团结引导党外人士、知识分子、青年教师广泛建言献策,凝聚学校发展力量。
中共南海实验高中支部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南海实验高中2022年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表
时间 |
学习内容 |
学习方式 |
备注 |
1月 |
1.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埋头苦干、勇毅前行》 ——习近平在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
集中学习、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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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
集中学习、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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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班上的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 |
集中学习、自学、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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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意识形态教育:传达学习舟山市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 |
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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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
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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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党史学习 |
集中学习、自学、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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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七一主题学习(含党课) |
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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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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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
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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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 |
集中学习、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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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 |
集中学习、自学、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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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
集中学习、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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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学习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如遇上级学习通知和党内重要政策、文件、讲话精神等再进行补充和调整。2.支部、党小组具体开展理论学习,结合实际可作调整,但学习计划中必须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史、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意识形态教育、师风师风教育、廉政教育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