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实验高中关于2011年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办法
为公开公平地选拔优秀学生参加高校自主招生,服务好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增加录取的机会,现将有关2011年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办法公布如下:
1、参加2011年高校自主招生考试,以学校推荐为主,考生自主选择高校的办法实施。
2、推荐条件:
(1)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
(2)按高二第二学期期末成绩、高三第一学期期中成绩和高三12月份月考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排定名次。并根据高校档次和推荐学生人数由学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经班主任同意,报教务处登记备案。
3、实施办法:
(1)学校定期将获得的高校招生名额通过班主任通知相关学生。
(2)定期将已在网上发布自主招生简章的高校名单及报名时间公布在黑板上。
(3)各班主任将本班有意愿参加自主招生选拔考试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及高校志愿报教务处登记备案。
(4)由考生本人登陆高校自主招生网站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要求考生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学校不提供纸质推荐材料。
(5)向高校邮寄的纸质材料(成绩证明,推荐信等)由教务处负责提供。
(6)对于不符合学校规定条件或未在教务处登记备案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的,原则上学校不负责提供纸质推荐材料及成绩证明。
(7)考生本人需牢记自主招生简章规定的各种材料提交及笔试、面试时间,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4、为更好开展这项工作,特成立南海实验高中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政策由领导小组作出解释。
组长:顾仲琪
成员:俞静燕、陈伟斌、李明、陈兆海、邱永波
南海实验高中
2010年12月8日